红酒进口方案
一、进口葡萄酒应该具备的主体资质
中国要从事进口葡萄酒业务除了一般经营性所必需的工、税务等手续外,在注册的营业范围内还应包括酒类经营资格,具备进口酒类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。还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下列手续:到当地务厅领取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》,经过备案登记后才具备对外贸易资格。
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《登记表》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、检验检疫、外汇、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要的手续。
二、 进口红酒的进口税进口瓶装葡萄酒现行税率(所征收的税项,以人(民币)交纳):
1、 关税:14% (关税:CIF ×14%);2、 增值税:17% (增值税:(CIF+关税额)×17%);3、 消费税:10% (消费税:[(CIF +关税额)/ (1~10%)]×1
三、 办理“中文注册标”进口葡萄酒经营准备下列申报文件:
1、 营业执照;
2、 葡萄酒质量检验检疫报告;需将所对应的进口葡萄酒样酒由国家检总局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。
3、 生产厂《生产许可证》原印件及译文(此证应为出产国当地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出具);4、生产厂《葡萄酒生产工艺流程》原印件及译文(只需要简单的葡萄酒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示意,并加盖印章或负责人签署。);
5、 中文标设计样张。
保留原正面标签显示的外文并在中文标签上必须有对应译文,且中文品名字体要大于外文品名字体。样张必须是原样大小,可以是彩色打印件。以上资料齐备后,通过当地检局上报国家检局审核批准,发放“中文注册标批准书”,一款酒对应一个标。如果一款酒再申请一个标,葡萄酒的中文名称不得相同。而如果申报的中文名称已有重复的,需要另外起名。
四、 进口葡萄酒的中文名称的确定
1、 以葡萄品种名或厂名命名的,以该葡萄或厂的中文名命名;2、 以产地命名的,以其中文译名命名;3、 以品牌命名的,为了中外文发音的对应,一般以音译汉字命名
五、进口葡萄酒到岸报关清关的程序
食品饮料的进口到岸手续是先检后海关。如果检关未过,货物不准入关,要被退回。
检需要文件:出口国出具的卫生免疫证、产地证、质量保证书等等。对于酒以“托”来打包包装的,如果是采用木托,还必须审核出口国出具的“熏蒸证明”。到检去备案,取得进口的卫生证书(检验合格证书),统一加贴CIQ(即检验检疫)标志。
海关报关文件:需要提单,invoice,箱单,合同,木质包装的证明,检的合格证书,去海关放行,食品都要接受查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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